为了落实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机制,调动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重点实验室经费分配和管理暂行办法。
1.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基金
(1)实验室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基金资助总额为每年5万元(共计15万元),资助相关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3名(12万元),学术骨干3名(3万元),资助周期为三年。
(2)实验室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每年至少在实验室工作9个月(外聘人员3个月)。
(3)实验室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人员每三年评选一次,不搞终身制,进行动态管理。首届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按照“四川省高等学校数值仿真重点实验室任务书”确定,从第二届开始按照相关方向研究人员研究成果评定,由实验室室务会议根据业绩点提出初选名单,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确定。
(4)实验室学术带头人三年需完成业绩点12以上,学术骨干需完成业绩点8以上,没有完成任务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进行下届相关评选。
(5)实验室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三年期限内不参加实验室其它基金评定。
(6)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基金主要用来资助研究课题的差旅费、小型仪器、测试费及成果版面费。
(7)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基金资助课题,其成果产权属于内江师范学院,其成果第一署名应为“四川省高等学校数值仿真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Numerical Simulation of Sichuan Province)”。
(8)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基金购置的仪器,所有权归内江师范学院。
2.实验室重点项目基金
(1)实验室重点项目基金总额为每年5万元,资助5-8项研究课题。实验室重点项目基金资助项目每年评审一次。
(2)鼓励与企业、研究所及其它大学联合申报。
(3)重点项目基金申请办法:①申请课题应与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具有明确的前沿性、创新性或明确的应用前景,有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和研究能力。②申请者有课题组、研究室和基本科研条件,有从事数值仿真的基础。③申请者需填写并提交《四川省高等学校数值仿真重点实验室重点项目基金申请书》。④重点项目基金资助课题由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
(4)重点项目研究经费主要用来资助研究课题的差旅费、小型仪器、测试费及成果版面费。
(5)重点项目基金资助课题,其成果产权属于内江师范学院,其成果第一署名应为“四川省高等学校数值仿真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Numerical Simulation of Sichuan Province)”。
(6)重点项目基金购置的仪器,所有权归内江师范学院。
(7)重点项目课题组三年需完成业绩点10以上。
(8)未完成课题组任务的课题组负责人,不得申报下届重点项目基金。
3.实验室研究员研究基金
(1)研究员基金总额为每年5万元。
(2)研究员基金主要用来资助测试费、差旅费及成果版面费。
(3)实验室研究员基金按研究人员的业绩点,每年评定一次,由实验室室务会议决定。
(4)研究员基金资助课题,其成果产权属于内江师范学院,其成果第一署名应为“四川省高等学校数值仿真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Numerical Simulation of Sichuan Province)”。
(5)研究员基金购置的仪器,所有权归内江师范学院。
4.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
(1)开放基金为每年5万元,资助2-4项开放课题。开放基金资助项目每年评审一次。
(2)基金及其申请办法通过互联网向院内外研究人员公布。
(3)开放基金主要用来资助:①客座人员课题研究费。②客座人员国内往来的旅差费、住宿费及科研津贴、工资补差费等。
(4)开放基金申请办法:①获得博士学位的外单位科研人员均有资格申请开放基金。②申请课题应与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具有明确的前沿性、创新性及应用前景,有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和研究能力。③申请者需填写并提交《四川省高等学校数值仿真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
(5)开放基金申请经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开放基金的评议,每年进行一次。
(6)批准的课题,一般资助二年,实行课题单独核算。
(7)开放基金资助课题,其成果产权属于内江师范学院,其成果第一署名应为“四川省高等学校数值仿真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Numerical Simulation of Sichuan Province)”。
(8)开放基金购置的仪器,所有权归内江师范学院。
(9)开放基金优先资助与国民经济直接相关的项目。
5.实验室运行基金
(1)实验室运行基金每年10万元
(2)实验室运行基金主要用于:①支付实验室公共设施的维护费、水电费、管理费等。②购置急需公用设备。③学术委员会活动费用。④重点项目评审费。⑤实验室业务费。⑥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来本室讲学或开展学术指导所需的费用。
6.业绩点的计算
业绩点主要作为评选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评定学校岗位津贴的参考。
(1)SCI影响因子3.0以上论文的通讯联系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直接定为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其它情况按以下办法计算业绩点。
(2)申请专利每件记0.5点,受理专利每件记1点。
(3)课题经费每0.2万元记1点(所有内江师范学院项目经费、重点实验室经费不计业绩点)。
(4)项目收益每0.5万元记1点。
(5)省、部级获奖15点。
(6)国内杂志综合性如中国科学记10点,科学通报记5点,学院科技处划分的A类核心期刊记10点,B类核心期刊记7点,C类核心期刊记4点,D类核心期刊记2点,一般公开期刊记1点。
7.实验室经费的使用
经费使用应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课题负责人掌握研究经费的使用权,严格执行内江师范学院计划财务处有关规定。
四川省高等学校数值仿真重点实验室
2006年12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