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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值仿真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学术研究和项目管理规定
2007-11-29     来源:   作者:网站管理员   查看:  

数值仿真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学术研究和项目管理规定

 

1. 实验室学术研究方向由实验室主任在学术委员会的帮助下制定,在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协助下,实验室主任负责监督日常学术研究的进行;

2. 建立良好的学术交流制度。每两周的周一下午为固定实验室学术交流时间,研究人员(包括本科生、青年教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步研究计划。每两周的星期五下午为读书报告时间,每次有一位研究人员对本人相关研究领域发表的论文进行综述,并对其中一篇重要论文进行详细阐述;

3. 实验室每学期必须邀请2-3位校外专家、学者来实验室进行学术报告,保证每个月有1次的学术报告,以加强与其他单位的学术交流,外地人员来实验室可以酌情提供食宿和交通费用;

4. 鼓励研究人员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使每位研究人员每年有不少于一次的参加国内、国际学术会议的机会,实验室酌情提供会议经费。实验室研究人员指导的青年教师或本科生(做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至少有一次的参加国内学术会议的机会;

5. 项目申报:实验室主任将在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项目的全盘规划和项目论证。研究人员可根据各人研究情况,在实验室研究大方向内积极申请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带领研究小组进行项目研究。

6. 实验数据:实验室原始实验数据归实验室所有,研究人员包括研究生必须按照标准格式进行实验数据的记录和处理,并最后归档。实验数据未得到实验室主任同意不得复制、带出实验室或向他人展示。

7. 研究成果:在职研究人员(包括青年教师或本科生)的研究成果归内江师范学院所有,论文应以四川省高等学校数值仿真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实验成果转化的经济效益按照内江师范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8. 项目申报、成果报奖、课题结项、实验数据、仪器购置合同等均及时归档,并建立个人科研档案,以备查询。

                                           四川省高等学校数值仿真重点实验室      

                                                          2006年12月(制定)